创业注册什么类型的公司比较好?公司注册类型分析

分类: 工商资讯

作者: 成信宏财税

来源: 成都成信宏

发布时间: 2018-12-20

【摘要】:现在很多人选择创业自己做老板,那么在成都公司注册过程中,很多人应该都会有选择注册什么类型公司好这种问题,下面成信宏小编为大家分析一下创业注册什么类型公司好。

        在目前的社会环境下,更多人选择自己做老板,自己创业,那么在成都公司注册过程中,很多人应该都会有选择注册什么类型公司好这种问题,下面成信宏小编为大家分析一下创业注册什么类型公司好。
注册什么类型公司好
一、注册公司的几种公司类型
 
1、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①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立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另外股东只需要承担其出资额度的“有限责任”,这就说明在法律层面,就把公司和股东个人分开了,这就能避免创业者在公司经营中承担不必要的财务风险。
 
②有限责任公司的运营成本比较低,机构设置较少,结构也比较简单,船小好掌舵就是这个道理,适合初创公司。
 
③另外有限公司成立条件比较宽松,另外有限公司在未来引进投资过程中也挺便利的。
 
2、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由于所有股份公司均须是负担有限责任的有限公司(但并非所有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所以一般合称“股份有限公司”。
 
3、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有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企业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4、独资企业。
 
        一般来说,成立独资企业不需要法律文件、费用或除当地营业许可证以外的文件。但只允许单个所有者,若需要另一投资者投入额外的资本,该形式就不可行了。而且独资企业不能为创始人提供保护,即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创始人。因此不建议创业者以独资企业的形式经营。
 
二、注册哪种类型的公司好
 
        从上述内容可以看出注册有限责任公司比较好,但是也是有利有弊。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
 
        有限责任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其具备的法人企业的一系列优点:
 
1、有限公司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
 
2、有限公司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范围是其公司所有的全部财产,不会涉及牵连到股东个人的财产;
 
3、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每个股东的责权利很明确。
 
合伙公司注册
 
        合伙企业和多股东的公司相比,合伙企业的设立没有公司制企业设立的繁琐,且合伙人之间可以用于合作出资的筹码更多,可以更好的吸收创业伙伴。比如管理经验、技术优势、人脉资源、客户订单等等都可以作为软性资源投资,而这些软性投资在设立公司制企业时不好评估入股、难以在财务报表中反映,但是在合伙企业里,却很好解决,只要合伙人之间通过合伙协议约定,就没有法律上的障碍。但是,合伙企业的缺点就是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且对外互相承担连带责任。
 
个人独资公司注册
 
        个人独资企业是介于个体工商户和一人制公司之间的组织形态。相比于个体工商户而言,在市场上有更好的信誉保障;相比于公司制企业的建立与解散程序简单。经营管理灵活自由。企业主可以完全根据个人的意志确定经营策略,进行管理决策。业主对企业的债务负无限责任。当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业主以其个人财产偿付企业债务。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但独资企业不适宜风险大的行业。
 
一人有限公司注册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这种形式的公司出现的比较少,但其具备自身的优势,也有很多弊端,属于比较特殊的公司形式。
 
优点:
 
        组织结构简单,既不存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只有一个股东,不存在所有者与经营者目标函数的差异,决策迅速灵活,能够应付复杂多变的市场需求。
 
弊端:
 
1、股东权利缺乏约束,股东可以“为所欲为”地混同公司财产和股东财产,将公司财产用作私用,给自己支付巨额报酬,同公司进行自我交易,以公司的名义为自己担保或借贷,甚至行欺诈之事逃避法定义务、契约义务或侵权责任等。
 
2、让债权人或相对人承担更大大的风险。
 
3、股东自身的风险。《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注册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是最小最基本的经济形态了,登记简单,没有严格的管理制约,经营和决策灵活,管理成本低。但是难以在市场中得到认同,特别是大的商品交易和商业谈判场合,且以个人和家庭财产承担无限责任。创业初期可以个体工商户的形态经营,建立起技术和产品的内核,待技术或产品在市场上成熟时,再通过设立公司制企业来发展已有的商业模式。
 
        以上就是创业公司注册公司的各种类型介绍,小编针对注册各个类型公司的利弊进行了分析,如果想要创业,成立一家自己的公司,可以参考上述内容选择你的公司的类型,还有不懂的问题可以直接咨询成信宏客服17780630592,我们将为你提供一对一的专业服务,为你解答疑惑,帮你代办公司注册等业务。成都成信宏是一家提供成都代理记账、资质代办、许可证办理等服务的代办机构,我们期待你的来电。